“爸爸,这个妹妹是谁啊?”半个多月前,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民警陈雪峰带了一个小女孩回家,面对自己四岁女儿好奇的提问,他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这个妹妹要暂时在我们家住一段时间,你是姐姐,要好好照顾她噢!”
“十一”期间,作为基层民警的陈雪峰难得陪一陪家人。但这次假期对这个家庭来说有点特别,因为工作关系,陈雪峰领回了一个两岁的女孩乐乐(化名)。
乐乐的身份有些特殊,她是一对犯罪嫌疑人夫妻的孩子——半个多月前,乐乐的父母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作为案件的主办民警,陈雪峰在处理案件时,乐乐的去留一直是沉在他心里的一块石头。乐乐父母两边的家人,都因一些特殊情况无法照顾她。
派出所领导让陈雪峰联系民政部门,但看到乐乐懵懵懂懂的样子,陈雪峰想到了自己的女儿。“这么小的孩子,很需要父母关爱。”从乐乐的身心健康考虑,陈雪峰与妻子商量后决定将她先带回家照顾一段时间。9月25日,陈雪峰将乐乐抱回了家。
刚开始,初来乍到的乐乐无法适应新的环境。两岁的孩子还不会说过于复杂的句子,只会在陈雪峰和家人喂她吃饭时说着“不要,不要”,并用手往外推表示抗拒。陈雪峰一家人并不气馁,继续耐心地陪乐乐玩耍。没过几天,乐乐就卸下了心防,慢慢融入了这个家庭。
“开始,我还担心女儿,她最初看到我和乐乐玩确实有点不太高兴,小嘴都撅起来了。”陈雪峰说,一段时间以后,他的女儿就学会了做姐姐,不仅会带着乐乐玩耍,有时还会喂乐乐吃饭。随着两个小女孩之间的感情迅速升温,她们一起喊陈雪峰“爸爸”,让他陪着一块做游戏。
休息日里,陈雪峰会和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出去玩。“十一”期间,一家人还专程去西湖坐了游船。为了不让乐乐感到孤独,陈雪峰一家人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予她关爱。
以后,乐乐该怎么办?陈雪峰思索了一下说,到时候她还是要让家人接回去照顾,“不过,这段时间就当她是我小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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