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在北苑炬星国际街舞培训报了80个课时,共计11800元,平均下来是148元/课时。暑假期间去跳了几节课,下半年因为孩子上初二了,没有时间再去跳,所以申请了退余下的课时。按她们的退款细则,减掉已经使用的35个课时,余下的学费退一半,相当于余下的学费一半是违约金,因为是我们自己原因违约,所以这一点我们没有异议。但是已经使用的35个课时炬星说要按300/课时上,也就是余下11800-35×300=1300元 再退一半就是650元!
我们觉得非常不合理,我购买时课时是148元单价,为什么退款时已经使用的课时得按300的单价,退款细则里也没有说明这点!报名需知都没有给我们看,也没有签订合同,余下的学费我们已经承担一半的违约金。应该退我们11800-35×148=6620元2=3310元
关于这个特意咨询了三位律师,都说炬星这样算不合理!
现在陈婷就是拒不退款,监管局约谈她,她每次都说在出差,钱进了她口袋她就不想再吐出来,很多家长闹不过她,坑了不少家长的钱!口出狂言说,让我们走法律途径去告她。虽然余下的钱不多,但是我们也不想白白送给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