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佛堂某村女儿,是招女婿的,和前任老公生有一子,离婚已有八九年,离婚后儿子就直接判给了我也就直接落户到本村,也直接就享有了土地使用权,本村的福利我儿子也已直接享受了这么多年。
今年三月,本村有土地被某光电能源公司征用,这几天村里也准备给村民发放这次的征用费,本来名单公布出来就已经有的,就是昨天,有村民举报说我儿子不准分到这钱,因为这个人的老婆嫁过来有个小孩带过来的没有分到,我儿子本来就是本村人,为什么不能分到。
我去和村干部领导了解情况说有村民说我儿子不能分,村干部说他们没有权利解决也解决不了,说让我们自己走法律程序,说让村代表选票,我想说你们怎么不直接让全村村民一起选票参与呢,有本事就让全村一起开会。
我想说的是不是谁说了谁不能分你们村干部领导就不分给那个人,村民有这么大的权利还要你们村干部干什么,你们是白拿国家的工资的吗,那我说你们村干部领导不能分到这钱那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就不分了,本村的人都不能享受还给其他人享受不成,国务院推出落实做好“六稳”工作,“六保”任务,而其实呢,这些村干部选起来是为了官吗?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任意决策,任意执法,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责任都推给司法程序,这是村民选出来的为村里干实事的领导吗?只能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