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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稠江街道综合监管中心不断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力度。并在不断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过程中,联合稠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实现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月11日,执法人员发现稠江街道象山村某店铺仓库里有一批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已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纸壳。经核查,该商户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私自售卖烟花爆竹。稠江街道综合监管中心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0余件。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现场查扣,关停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特殊爆zha物品,极易受温度、环境和人为等因素影响,无论是生产、运输和储存,还是销售和燃放等,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提醒: 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纪守法,不无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②要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③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警和电话举报。
稠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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