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给一个认识的朋友的前夫了,以前经常联系,朋友和她前夫都是一个圈子里的,离婚之后关系也没变尴尬,所以一个圈子里我们都也正常联系,租客自己在义乌之心附近开店,挺有钱的,我看关系也比较好,签合同的时候他说房屋租金签半年,我看关系也比较好就直接答应了没想多
结果租了半年之后,他一直拖着不交下半年的房租,我问了好几次他都以工作很忙等等再说为由推辞,后来有一次逛街时候碰到了,我想这下应该要给了,结果也还是没有给
就这样拖了小半个月,突然说不租了,住这边不方便,还说自己因为忙,租我的房子也没住几天,还说自己这几天不在义乌,等三五天就回来搬走
我心情很不好,因为我想都是朋友,当时合同上没写具体交租日期,我只写了第六个月交租,后悔死了,结果三五天之后联系不上,东西也没搬走,甚至电脑都还在,他就是知道我是个不想得罪别人的人,才会这样得寸进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