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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故事]小心!义乌一加工厂老板替人加工短袖,竟遭遇双重“骗局”?!损失60余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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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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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人张如林在上溪镇馨苑街开了一个加工厂。可当记者来到张如林的加工厂时却发现这里一个工人也没有。张如林表示,因为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加工厂在上个月已经停工。事情为何会这样?这还得从他接的一个单子说起。

今年2月份,张如林的朋友王金夫给他介绍了一单大生意,说委托他加工200万件T恤,因为两人是十几年的朋友了,张如林毫不犹豫就把单子接下来了。

当事人 张如林:面料他说付过钱的,我只要负责加工就行,加工费说好了2.9元一件,包装材料算进去,大概是3.3元一件。他付了我5000元钱,当时我打他电话,我说买纸箱胶带要钱的,这钱你要给我打过来,后来他就给我打了5000元钱。

张如林说,面料厂是王金夫指定的,他按照王金夫的要求,从绍兴把面料拉回来加工。4月份,第一批货出厂,王金夫就要求张如林把货发给一个叫朱卫联的绍兴人。

当事人 张如林:王金夫付钱让我去拉货,按照正常来说,肯定要签字不然人家不放心。我签了字,签字只代表我收到货了,和后来面料厂要求我付货款是两码事。我从3月25日到4月11日,一共给他发了22385件货,但是除了那5000元钱,其它一分钱都没收到过。本来是4月9日就应该给我钱的,4月11日向他要钱,他说4月13日给我,然后又推到4月15日,又推到4月20日,到最后推到5月5日给我,但是到现在都没给我。

由于王金夫迟迟不给钱,张如林不敢把剩下的货物再发给他了。现在张如林的仓库里还囤积着2万多件T恤,王金夫和朱卫联既不给钱,也不来提货,就这么晾着他。为此张如林也报了警,但是朱卫联在民警面前说得好好的,一转头又把这个烂摊子甩给他。

当事人 张如林:他说等一下笔录做掉就去清点货物,清点出来 就把钱付给我,货他拿走。昨天晚上他又说如果王金夫不来,他还是没法提的。其实他就是空手套白狼, 拿去就不要本钱的,卖掉就是他自己的钱,这就是诈骗。

张如林说,现在他不但拿不到他的加工费,面料厂那边也向他拿钱。

面料厂老板 陈总:姓朱的让我把货物发给张如林,单子上的名字也是张如林签的,那我们拿货就是以签名为准的。面料钱一定要结算给我,其他事情我不管的。

据了解,这批面料款总货款大概要80多万。成品如果按照库存卖的话,只能卖6元钱一件。他这里有21000件,也就是12多万元。如果面料款要张如林支付的话,他就要亏70万元。此外,张如林还透露,除了他之外,还有来自东阳、绍兴、湖南的多家面料厂和加工厂都被朱卫联以这种形式“坑”了。根据他提供的一个电话,记者联系上了加工厂老板王卫萍。

加工厂老板 王卫萍:我们是做防晒衫的,货被他拿去9600多件,一分钱都没付。成本价是二三十元一件,等于三十几万被他拿走了,我这边他就扔着不管了。他说按照合同办事,合同上我们签了我们出货2万件再付钱的,货我是全部做好了,扔在这里,卖也不能卖。他还说货先给他 借条写给我们,他什么都没有,我们去哪里拿钱。

货在手上无法处理,继续出货只会损失更大,现在张如林他们就面临这样两难的境地。那么王金夫和朱卫联是怎样一个态度呢?随后,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了他们。

记者:我这边是义乌电视台的记者,你的朋友张如林说你的货款没付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朋友 王金夫:你是哪里的?

记者:我是义乌电视台的记者。

朋友 王金夫:电视台打过来干什么。

(电话被挂断)

收货人 朱卫联:我的单子是发给王金夫的,王金夫再发给他的 ,这件事情和我无关。面料是我定的,应该是我付钱。

记者:你会付吗这60万元的货款

收货人 朱卫联:这是我和面料厂的事情,这不需要告诉你。

对于这样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的罗宁声律师。

律师 罗宁声:首先陈总将布料出售给王金夫和朱卫联,双方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王金夫和朱卫联把布料委托张如林进行加工,形成了加工合同关系,现在张如林无法证明王金夫和朱卫联之间的关系,后续如果要诉讼的话 把王金夫列为第一被告,朱卫联列为第三人。让他来说明整个情况,最终看谁承担加工费用,还有陈总的布料费用。虽然张如林对相关的单子进行签字,但是不应当视为对买卖合同的认可,这部分费用应该由王金夫和朱卫联承担。如果说王金夫和朱卫联以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以这种欺骗的手段骗取加工款和布料款,他们可能涉及诈骗罪,那么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处理。

那么这样的纠纷应该如何来避免呢?

律师 罗宁声:首先要确定买卖的相对方是谁,交易的对象是谁,确定交易对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保留相应的证据,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送货单等等,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END

来源 |《同年哥讲新闻》

记者 | 刘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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