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个路人,一个热帖说买了一杯奶茶,回去喝了几十分钟后怀疑里面有指甲盖,无法判定来源,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3倍奶茶钱48元,商家不同意,顾客说市场管理局有认识的人,就去市场管理局投诉,管理局到店检查后没有问题,不立案。这个顾客就在18腔上直接写哪家店的奶茶怎么样,评论不符合她意见,就删除评论,回复评论也是泼妇骂街一样……把我的评论全部删除了
希望一点点老板,拿起法律的武器,这种恶意谣言中伤,会毁了一家店铺,几十万的开店成本,成年人做事情要负责,不要以为网络上就可以随意发帖发言,去香山路上的义乌法院吧,花个100元,这个诉状,起诉她诽谤造谣,赔偿你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