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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故事]兰溪一造谣者被立案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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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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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一造谣者被立案处罚
4月16日15时22分,有网民“叶某华”在微信群“兰溪闲置置换物品交流6群(289)”发布信息称:“刚刚金华公安来兰溪溪西自来水公司旁边的昌明时代小区抓走一名嫖娼的住户,听说已经确诊阳性”。

据查,居住地为兰溪市兰江街道昌明时代花园阳性感染者徐某某为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润轻松牛奶厂女职工,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网民“叶某华”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消息,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该网民进行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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