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腔友们:
大家好,我是义乌义星社公益协会的一位理事,在刚刚过去的3月17日(上周五)晚上,因为工作上的一些意见分歧,会长何新良先生当场情绪失控,指挥工作人员把一位理事开除。这下子就像捅了马蜂窝,引爆了长久以来的种种矛盾,理事群里大家群情激奋,讨论到凌晨2点还难以入眠。更好笑的是,这位何会长在捅了娄子之后,居然从另一个协会日常工作群中退群,放弃了自己的领导岗位,性质上相当于当逃兵。
如果问心无愧,又何必羞于相见?会长自己退群,性质如同自己退会,大家同意吗?
我作为这件荒唐事件的旁观者,义愤于心,不吐不快,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在团市委的直接领导下,让义星社早日重回正轨,让协会的2424位热心会员,继续为义乌百姓的公益事业发光发热,不要被某些庸人带进沟里。
我是在疫情肆虐期间加入到义星社的,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践行“我为人人人为我”的公益思想,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是我走进义星社的初衷,也是我给孩子做榜样的骄傲。
我们义星社是在2019年4月12日注册成立的。何新良先生是协会的创始人,为协会的成立组织和运营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个人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何况我们是一个公益组织,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把自己放在永远正确的位置之上。对不对?
加入义星社以后,一方面我在践行自己个人的公益之心,同时也对协会内部由于会长的种种不当行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深感忧虑。既然这一次揭开了盖子,我索性就谈谈我了解的情况,这些都有确实的来龙去脉,没有任何编造的成分,我不怕质疑和大家的监督。
问题一、个人主义膨胀。
作为一个5年以上的老公益人,不可能不懂得开除一个理事所需要的法律程序。他的专横霸道,微信截图从1号到6号,上面清清楚楚。这样的做事风格,是不是会让人血压飙升?
问题二、不懂装懂,胡乱推荐投资项目,为未来的经济纠纷埋下隐患。(微信截图7)
作为一个公益协会的会长,跟理事探讨的不是如何更好的组织好协会的活动,而是热衷于推荐外地的投资项目。公益协会明摆着不是投资协会,也不是商会,大家来这里是做公益的,不是来赚钱的。更何况他发给我的这些项目本身就云里雾里,披着各种时髦的外衣,让人说不清道不明。
请何会长回答,这个项目如果我参加了,投了钱,无论我的盈亏,您是不是可以从公司里领好处?
问题三、忘却初心的迷失。
做公益本身就是为社会的公众利益而主动自我奉献,不敢说感动中国,至少也要感动义乌,这样的会长做起来、大家跟随起来该是多么的有滋有味,多么的自豪与骄傲。
现实生活中的会长是这样的:
经常喝酒,而且酒品不好,几杯下肚就放飞自我,喜欢对女同胞动手动脚。
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什么财务制度协会的监事会,通通都是摆设,一个成立了5年的协会,还需要理事们再三呼吁协会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制度的规范性,程序的合理性,是不是让人很奇怪?
提了意见就被开除,开除一位理事,就像单位开除一个临时工。这是哪门子的公益协会?
利用政府免费提供的场地,以服务会员提高后勤保障水平为理由,办起了协会的食堂。一个没有监管的食堂,一个费用由协会支撑的食堂,会不会成为一个让人吃吃喝喝的免费馆子?
对权力不慎重,
对伙伴不敬重,
对异性不尊重,
对口腹之欲又看重。
请问何会长,什么是您的重中之重?
时至今日,我时常感到迷茫,作为协会的理事,为什么我这颗奉献公益的热心、一个主动承担的理事,为什么常常心里会堵得慌?现在我想明白了,羊群走路靠头羊。请社会各界、请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认真地关注我的呼吁,用制度规范公益协会的运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公益协会同样要尊重法律,尊重制度。不要让个别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我个人人为言轻,恳请大家鼎力相助,让帖子不要沉。谢谢大家,给大家添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