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农村有机更新是我市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针对远郊村不适合整村拆改的实际问题,我市探索了局部改造的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模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前期,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善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明确了总体原则、安置标准和实施程序等,并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下一步我市将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改出特色、改出群众幸福感,避免“千村一面”。科学谋划,严谨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先试,率先在上溪、大陈、义亭、赤岸四个加快发展镇开展农村“微改造”试点。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集中力量、细化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为全市“微改造”工作积累实践经验。(改革发展科 张峭隐)来源: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此帖被小白你在哪在2023-08-02 11:1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