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和我都是在义乌的,刚开始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她就说过婚后不能入住男方家,需要另外购买房子住,而且不能要孩子,她的观点是对女方不公平。但我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希望她能加入我的大家庭,但是孩子我不强求,我希望的是顺期自然,等到大家都有心理准备了再去沟通,毕竟我也不是一个成熟的人,暂时没能力照顾孩子。就这样谈了快一年,前段时间她家里催婚,该面对的问题还是来了,她要求我另外购买房子出去一起住,但我的观点很清晰,就是因为家里已有一套四层的房子,另外在附近城市也有一套3层的别墅,她自己手上也有一套80方的套间在供,我也答应过她婚后可以帮她一起供这套房子。在目前已有这么多地方住的情况下,她仍要我另外购买,我觉得没有必要,会增加生活压力,毕竟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就拒绝了她,因为这次原因分了一次手。后来她又主找回了我,说可以入住男方家,可以与男方父母一起居住,因为我是自己住单独一层的,所以加了个硬性条件,就是必须要在所在楼层加装门,理由也很简单,是为了以后避免和我家人吵架,而且有自己的生活隐私。但我和她说,这样会让家庭产生隔阂,家人亲戚等会指着我鼻子骂我的,因为房子不是我的,是我爸的,装了门就等于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隔了开来,我实在做不出来。由于没谈妥,因此又分手了。对了,还有点没有说,就是恋爱这一年来她从来没来过我家,也没见过我父母,我说我的父母都是很好相处的,也明白事理,但面也没见过就提出要搬出住,在家的话要在楼层加装门,我实在理解不了。有懂的人可以帮我分析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