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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关于推进融合型(集团化)教共体建设的补充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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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融合型(集团化)教共体建设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

办学试点相关工作要求及《义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义乌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现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实际,考虑到区域优质均衡发展,决定对融合型(集团化)教共体做如下调整:

1.爱民中学加入绣湖中学教育集团,绣湖中学为领衔学校;

2.爱民小学加入稠城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稠城第一小学为领衔学校;

3.鸡鸣山学校加入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为领衔学校;

4.由廿三里第二小学、思源小学联合组建廿三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廿三里第二小学为领衔学校,增挂廿三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牌子。

请各融合型(集团化)教共体认真学习义教办〔2023〕10 号文件并严格执行。其中,爱民中学、爱民小学在集团办学的前6年,绣湖中学(绣川中学)教师交流至爱民中学,稠城第一小学教师交流至爱民小学,视同在E类农村学校工作。教共体工作考核参照义教办〔2024〕12号文件中融合型(集团化)教共体建设标准执行。


信息来源/义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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