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2026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金惠保”缴费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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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对象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义乌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及其学龄前子女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3.“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1.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70元(基本医疗保险64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21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55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其中18周岁以下人员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640元。
2.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 2650元(基本医疗保险262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21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55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其中18周岁以下人员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620元。
3.“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25日。四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窗口、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或帮他人代缴。可委托代扣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稠州商业银行。
五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1.需变更档次人员,请于
2025年10月9日至12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完成,或者到属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办理。
2.“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2025年10月9日起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六注意事项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670元或2650元,未满18周岁人员为640元或262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人员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纳部分4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 一档有补充险)的人员,选缴 “金惠保”保费3份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列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的人员,所需“金惠保”保费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本年度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至少扣除一份,同步从医保个账中扣除,长期护理保险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
3.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第一步先绑定家庭共济。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家庭共济绑定;第二步通过税务缴费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帮他人缴”,“添加人员信息”→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如您绑定的近亲属已签订过银行缴费协议,为确保优先使用您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请您务必在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主动完成缴费。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如需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的,请于2025年10月12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逾期不扣,如历年账户余额不够,再发税务征收。
5.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6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96150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85212366、12366
请输入描述(参保、医保变档、“金惠保”选缴)
请输入描述(缴费、协议签订及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
来源:义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