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很多家店的黄金手饰,都没有出现中国黄金珠宝这样欺骗消费者的
9月份去买戒指价格两千左右店员就给我介绍将近两千砖石戒指 付钱开单的时候盖了一个章跟我说了章上的内容“
钻石换钻石不可换黄金单件增值2000以上免工费换款一次证书遗失200元1本” 也没有跟我解释字面意思,那我的理解就是我买了两千的东西下次来换就补一下差价就好了,等10月份去换了
跟我说要在原本的价格上在买2000以上的东西才能免费。没有2000的就要再付差价和工费450元、我很不理解当时没有跟我说清楚单件赠值的意思现在又要工费450?
今天我打中国黄金总部投诉 告诉我的结果是投诉不成立 理由是店员没有义务跟我解释章上的(单件增值)的意思。
什么叫没有义务告诉客户的,我去买东西当时不说清楚还跟我说没有义务来告诉字面的意思?就这个服务态度对待客户的吗?当客户是傻子吗?
我当时我在网上查了《合法法解释二》第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他们有义务向我解释的,而且我查了《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法律说的很明白是有义务跟我们消费者解释,理解不一样可以采用非格式条款的,本来就是高高兴兴的来换东西没想到是这样处理的,真的是欺负客户#求点赞,我要上热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