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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见闻]一念之差,大喜变大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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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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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最近的心情

就像是坐上了过山车
刚刚找到新工作欢天喜地的他

却因为一念之差
大喜突然变成了大悲

2月25日6时10分许,温州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巡逻至G15沈海高速福建方向三都岭隧道口路段时,发现一辆湘F牌照的白色宝马轿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未摆放任何警告标志,十分危险。

透过车窗可以看见一名男子正躺在驾驶室酣睡,民警多次敲门并大声喊话驾驶员,但车辆没有丝毫动静。民警担心驾驶员状态,拉开没有上锁的车门,一股浓浓的酒精味扑面而来,而男子依然睡得香。
民警将男子和车辆安全带至瑞安收费站,驾驶员罗某告诉民警,自己昨天找到新工作,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庆祝。罗某说:“我就喝了两瓶啤酒,我本来就不会喝的。”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罗某这才坦言,几人觉得喝啤酒不尽兴,又将罗某后备箱的一箱黄酒取出来喝,一直玩至第二天凌晨5点才打算各自回家。

罗某借着酒劲不顾朋友的劝阻,自行驾驶车辆从温州东上高速。在行驶至三都岭路段时,难抵困意和醉意的罗某直接将车辆靠边停放,放倒座椅呼呼大睡,丝毫未意识到其中的危险,直到被高速交警发现,清醒过来的罗某才警觉自己已在“悬崖边”走了一遭。    

民警又带罗某进行血液检测,罗某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170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驾驶证吊销、罚款、拘留的法律惩罚,而他刚找的新工作也将不保,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浙江交警提醒: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依法将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文来源:温州高速交警 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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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吃货 威望 +1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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