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一小时,日入上百元!”这样的广告噱头是不是很熟悉?接受过反诈宣传的市民都知道,这是兼职类诈骗的典型“套路”。然而,对于心怀鬼胎的人来说,竟然把这作为一门“生财之道”。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旦陷入贪欲的“泥潭”,终将受到法律制裁,既害人又害己。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北苑、后宅派出所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成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今年9月份,江西乐平的张某来到义乌寻找工作,在浏览网页的时,看到很多兼职招聘信息。其中,一条“日入上百元”的招聘信息吸引了他。随后,张某联系对方,得知这份工作明面上是做电话客服。具体流程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名单,依次拨打电话推销加微信,有人添加微信成功后张某就可以拿工资。出于好奇,张某添加了对方微信。接着,对方发来一条链接,要求张某下载名为“远东宏信”的投资平台。安装好平台软件后,张某发现平台“客服”提供的兼职任务,其实就是帮助诈骗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在道德和金钱之间,张某却选择了后者,按照对方要求拨打电话,非法获利2000余元。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后,张某还将这种方法告诉了其老乡洪某,积极拉拢他一起“赚钱”。经不住诱惑,洪某不仅没有劝阻,也一起干上了“电话客服”的工作,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据调查,张某两人共使用4个手机号进行拨打,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值7万余元。
目前,张某、洪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义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义乌公安)一起“赚钱”!想发财,却走了歪路,可惜了,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