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义亭镇车站村一村民,去年村里涉及旧村改造才发现一个村民可以同时获批两个地基。1995年本村村民楼*英把62.7平方米的占地面积房于当时市场价卖于本村村民楼*美,2010年,义亭镇土管所于无房户的名义又批给楼*英90平方米面积用于造房,现在村里涉及改造,楼*英亲口承认镇里已经批给他两个地基,镇里有责任不敢来收他房屋也不敢拿他怎么样(都有录音)。楼*美多次去义亭镇镇政府反映自己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楼*英家审批两个地基有误,属于违规审批,事经一年有余,竟无一相关领导出面做到实质上的解决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此事。“有错必究”,像这种滥用职权乱审批无视国家土地资源的现象,难道不应该收回违规审批面积吗?如果大家都可以把原有的土地占地面积高价卖掉,再合法批取土地面积,那么试问把国家利益放于何处、公平正义何在?
图一为楼*英的62.7平方米住房卖于楼*美的买卖契约
图二:楼*英卖于楼*美62.7平方面积房屋和义亭镇土管所批楼*英90平米所造房屋


图三:义亭镇土管所以无房户名义审批楼*英90平米,“自有住房两处,卖掉一处旧房62.7平方米再以无房户名义批90平方米”

图四:84.5号文件明文规定,违规审批错批应收回所批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