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是外地人,我本地人。我月薪差不多1w5左右,稍微高点,她月薪8000左右,但是她未来的增长性预计比我强。我本人有个贷款房,房屋总价150w,目前价值120、130w吧。每个月有房贷5千,女朋友说这个房子以后跟她没关系,算我个人财产。要求签财产协议:婚后每个月她自己存款5千,作为自己婚后财产。或者签协议 如果离婚,以后财产分割按照 生活年限×12×5千房贷,需要多分割她这么多钱。
以后我大概率会提前还贷,公积金还贷和商贷还贷。婚后公积金和工资是共同财产,我以后就不能支配了?不能提前还款了?她是不是跟我算的太清楚了?